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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法釋論

  • 作者黃子能、黃思國、陳月珍
  • 語言別: 繁體中文
  • 出版社台灣金融研訓院
  • 出版日期: 2008/12/25
  • 版次: 三版一刷
  • 類別: 信託投資類
  • ISBN: 978986689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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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信託業法自89年7月19日制定公布後,雖歷經多次修正,惟隨著信託業務與其他制度之結合,商業交易亦擴大利用信託制度之特性,各種態樣之信託商品陸續推出,在實務運作上亦隨業務發展而出現許多變化;基於此,信託業法於97年1月再做較大幅度的修正,其修正要點為:信託業之經營資格、依營業信託之特性排除信託法及公司法之規定、強化業務經營之規範及監督權限之適度調整等四項重點。
  此外,信託業法施行細則亦配合信託業法做了一些必要的調整,於97年10月24日修正公布,修正重點包括:信託業設立共同信託基金以投資有價證券為目的,應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有關規定辦理之條件;信託業務之經營涉及信託業得全權決定運用標的,且將信託財產運用於有價證券或期貨時,應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條件;以及信託業之保密及財務報表公告之義務等相關規範。
目錄
第壹章 總則
第貳章 信託業之設立及變更
第參章 信託業之信託業務
第肆章 信託業之附屬業務
第伍章 信託業之業務經營
第陸章 信託業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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