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符合衍生性金融商品法定培訓規範


本課程認列為投信投顧業務人員在職訓練/全權委託投資帳戶經理人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人期貨暨選擇權實務在職訓練時數

舉辦目的

為加強國內法人機構對於期貨市場認知之深度與廣度,並促進本國法人參與期貨市場,特規劃本培訓課程。內容涵蓋期貨市場商品、法規與制度、交易策略(含程式交易)及風險管理等實務,並輔以實機操作,期強化本國法人機構交易、財務及風險管理人員對期貨商品及相關風險管理能力,進而提高本國法人機構期貨市場參與度,達成擴大市場交易規模與促進發展之目標。

主辦單位

承辦單位

上課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62號(本院院本部)

參加對象

  1. 銀行、投信、保險、票券業等相關金融機構之財務操作、風險管理等相關部門人員;
  2. 上市櫃、興櫃公司、中小企業之財務及投資相關部門人員;
  3. 政府四大基金(郵匯儲金、勞保基金、勞退基金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投資相關部門人員。

課程內容

(本院保留調整舉辦時間、課程主題、內容、時數、報名截止日及講師之權利)


班次一
課程名稱 時數
台灣總經市場與產業趨勢分析
  • 台灣總經市場分析
  • 產業分析
3
國內股價指數及個股期貨與選擇權與期貨市場新制度介紹
  • 期交所國內股價指數及個股期貨與選擇權商品介紹(含新商品:臺灣永續指數期貨、臺灣生技指數期貨)
  • 國內期貨市場新制度介紹
3
國內股價及個股期貨與選擇權交易策略實務
  • 期交所國內股價及個股期貨與選擇權商品應用交易策略實務
3
日期:109年09月22日(星期二)09:10~12:00;及109年09月23日(星期三)09:10~16:00。
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9月4日(星期五)止


班次二
課程名稱 時數
全球總經趨勢及商品市場分析
  • 全球總體經濟市場趨勢分析
  • 商品類市場分析
3
國外股價指數、匯率類及商品類期貨與期貨市場新制度介紹
  • 期交所國外股價指數商品介紹(含新商品:美國那斯達克100股價指數期貨)
  • 期交所商品類商品介紹
  • 期交所匯率類商品介紹
  • 國內期貨市場新制度介紹
3
國外股價指數、匯率類及商品類期貨與選擇權交易策略實務
  • 期交所國外股價指數商品應用交易策略實務
  • 期交所商品類期貨應用交易策略實務
  • 期交所匯率類商品應用交易策略實務
3
日期:109年10月27日(星期二)09:10~12:00;及109年10月28日(星期三)09:10~16:00。
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0月8日(星期四)止


班次三
課程名稱 時數
銀行及保險業參與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與實務
  • 銀行及保險業參與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
  • 實務案例
3
投信投顧業參與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與實務
  • 投信投顧業參與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
  • 實務案例
3
上市櫃公司參與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與實務
  • 上市櫃公司參與衍生性商品相關法規
  • 實務案例
3
日期:109年11月24日(星期二)09:10~16:00;及109年11月30日(星期一)09:10~12:00。
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1月6日(星期五)止


班次四
課程名稱 時數
期貨與選擇權程式交易實機操作(上)
  • 利用程式輔助期貨與選擇權的策略交易
  • 軟體應用實作
3
期貨與選擇權程式交易實機操作(下)
  • 利用程式輔助期貨與選擇權的策略交易
  • 軟體應用實作
3
期貨與選擇權交易風險管理
  • 期貨交易風險管理實務
  • 選擇權交易風險管理實務
3
日期:109年12月14日(星期一)09:10~16:00;及109年12月15日(星期二)09:10~12:00。
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11月27日(星期五)止

報名費用

參與本專案受訓學員,學費由臺灣期貨交易所全額補助。

報名方式及事項

  • 每班招收40人,採機構推薦報名,每機構以正取2名為原則,並可保留備取人員,依各機構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請填具報名表後,e-mail至regosd@tabf.org.tw;各項資料請填寫完整,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報名成功與否,統一以EMAIL方式回覆。
  • 報名截止日後,若補助名額有賸餘,候補人員將依各機構報名順序依序遞補,金研院保留統籌分配之權利。
  • 機構報名外尚有名額者,將開放限上述相關法人機構從業人員之個人報名。
  • 已報名而不克參加之學員,請於開辦前10個工作天前Email通知本院客戶服務中心,無故缺席且未於限期內事先通知者,缺席情況將列入未來參訓錄取之參考指標。
  • 如有其他洽詢事宜,請賜電台灣金融研訓院客戶服務中心報名專線辦理(電話:02-3365-3666轉分機614或610)

其他事項

  • 培訓學員到課出席率90%以上,將頒發結訓證書。惟報名經錄取後因故未報到或缺課達1/10者,當年度不錄取相關補助課程。
  • 為提供缺課學員補課管道,學員可至今年度本課程各期次進行補課。經補課完成符合規定時數,將補發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