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等,須與所持證件相符(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不一致,應先向戶政機關或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或檢附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2.「通訊地址」、「日間聯絡電話」、「夜間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Email帳號」等,請詳細填寫正確以便聯絡。
3.通過本項測驗者,本院將核發中英文對照之合格證明書,故請於「英文姓」、「英文名」欄位填寫正確資料,建議可與護照上之英文姓名相同為宜。
4.本院以應考人登打於網頁之報名資料做為製作入場通知書、測驗結果通知書及合格證明書之依據,如因應考人登打錯誤而要求更換證書,其費用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5.資料異動者,請於入場通知書公告日一週前提出申請,測驗後變更者,請於測驗日一週內提出申請。
6.應考人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請於報名時申請「特殊考場」並註明需求,本院得要求應考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7.測驗入場通知書以網路方式公告,應考人請於入場通知書公告日至本院網站【證照】→【考生常用服務】→【入場通知】查詢入場編號及試場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