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日程 報名期間 2015/04/20 ~ 2015/06/13 入場通知書公告及查詢 2015/06/15 ~ 2015/06/17 測驗日期 2015/06/17 ~ 2015/06/17 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2015/06/18 ~ 2015/06/20 報名費用 - 全額退費 2015/04/20 ~ 2015/06/13 收據列印 2015/06/15 ~ 2016/06/17 收據更改補發 2015/06/15 ~ 2016/06/17 *收據列印更改補發,逢國定或例假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重要日程詳細說明
注意事項 「應試考區及日期」請於報名時明確勾選,報名後於報名期間內得場次異動或申請退費。「中英文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年月日」、「應試資格」等等,請確實填寫與本人身分證件或護照相符合之資料,以免查核證件時影響個人權利。(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不一致;應先向戶政機關或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或檢附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通訊地址」、「日間聯絡電話」、「夜間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Email帳號」等,請詳細填寫正確以便聯絡。網路報名完成後,不須列印報名資料,請於應試當日攜帶貼有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限新式國民身分證、護照、健保IC卡、外僑永久居留證或大陸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件,請擇一攜帶;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間內)至服務櫃檯辦理報到。應試入場通知書於應試前2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應考人若未於應試前2日收到入場通知書, 可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下載列印。
目的 依據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信託業業務人員應具備之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之ㄧ:一、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持有合格證書」,經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認可並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本院)辦理本測驗。
報考資格 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二、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三、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註:1、具有大學、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有證明文件者,視同高級中學畢業。 2、相關學歷證明資料請於報到時繳交予監試人員。